徐小逗IP属地:内蒙古·呼和浩特 发布于30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(gan)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(niao)人艺术推广(guang)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(🎅)人(🧑)(ren)公司在全国起诉好(🌕)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(wan);右手则通过(👾)音集协,向收取(🍞)版权收(shou)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(cheng)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(yu)乐场所(🕟)(suo)发(fa)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(qian)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(👀)是(✊)音集协的会(🤩)(hui)员,其音乐作(🥦)品版权理应由(you)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(🤬)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(niao)人公司向索赔的(🚀)费用(🕦)必然是归周亚(ya)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(⏳)入(ru)音集协的账(zhang)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(🗿)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(he)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(yong)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(li)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(🛷)国裁判(🕒)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(😪)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(yao)求一(📪)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(fei)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(🐳)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(📓)理(🥐)条例》第二十条规(🏡)定(ding),本案(an)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(ren)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(♊)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(Ⓜ)人的著作权(😵)无证据证实。